《宋史‧志第一百一十四‧職官一》:「宋承唐制,抑又甚焉。三師、三公不常置,宰相不專任三省長官,尚書、門下並列於外,又別置中書禁中,是為政事堂,與樞密對掌大政。天下財賦,內庭諸司,中外筦庫,悉隸三司。」
宰執
编辑
宋代握有最高行政權的是宰執。宰執即是平章政事(宰相)和參知政事(執政,參知政事是宋太祖為牽制宰相趙普所設,初始地位尚低,而後太祖一升再升,用來制衡宰相)的合稱。
三省六部制
编辑
參三省六部
二府三司制
编辑
二府指的是樞密院與中书门下,分军政两权。三司是主管財政的最高機構,即鹽鐵部、度支部、戶部三部,號曰計省,位亞執政,號稱「計相」。其長官稱三司使,以兩省五品以上及知制誥、雜學士、學士充。副手稱三司副使,以員外郎以上歷三路轉運及六路發運使充。宋神宗的元豐官制改革將三司職權歸戶部和工部。南宋增設總領所,負責供應數路或一路各軍錢糧,並參預軍政。其長官稱「總領某路財賦軍馬錢糧」,簡稱總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