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偷盗气的行为可能对管道燃气设施造成破坏,极易引发严重安全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管道燃气设施是易燃易爆设备,偷盗气主要通过私接管道、破坏燃气计量装置等非法手段进行,该行为具有极大危险性,且偷盗气的用户往往不具备对管道燃气进行安全检查和抢险维修的能力,一旦出现安全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极易引发燃气爆燃事故。
2.偷盗气行为较为隐蔽,是潜伏于城市各个角落的安全隐患。许多偷盗气的行为均在用户家中或生产、经营场所内进行,例如私接管道用气、破坏燃气计量表设备等。该类违法行为的实施场所主要由用户掌控,且主要发生在人口密集的住宅区或商业区,一旦发生燃气爆燃事故即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后果不堪设想。
3.偷盗气行为呈现出“盗窃手段越来越专业、作案范围越来越广泛、造成影响越来越恶劣”等趋势。从各地发现的偷盗气事件可以看出,社会上存在着违法的改管团队流窜作案,有些事件中有“专业人员”操作,盗气行为更加隐蔽,部分用户和施工人员也开始效仿此类行为,社会危害性越来越大。
因此,由于偷盗气行为给燃气企业造成较大财产损失和严重安全威胁,也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打击偷盗气行为不仅是燃气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履行其社会责任的体现。
二
实务层面:处理偷盗气案件的路径和方法
处理偷盗气案件的路径选择
从法律实务的角度看,维权路径有3大种,分别是民事、行政和刑事,我们就从这3大方面来谈谈:
1.民事方面
偷盗气行为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盗气者本身是燃气公司客户,与燃气公司存在供用气合同;二是盗气者与燃气公司不存在合同关系。
盗气者与燃气公司存在供用气合同关系时的处理
盗气者由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主要依据是《合同法》和《供用气合同》;盗气者的行为同时也构成民事侵权,属于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燃气公司可追究其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盗气者与燃气公司不存在供用气合同关系的处理
这种类型中,盗气者所承担的民事责任是侵权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是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主要依据是《侵权责任法》。
2.行政方面
如果偷盗气没有达到触犯刑法的程度,盗气者要被追究行政责任。行政方面可以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9条第2款规定,盗用燃气的,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盗用燃气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3条规定,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第49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当地燃气条例
各地燃气条例对此类行为的处理也有规定,例如,《深圳市燃气条例》第76条规定,偷盗燃气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追究行政责任是对偷盗气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追究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相对于民事责任而言,有公安局等国家机关介入,处罚力度更大,威慑作用更强。
对燃气公司而言,让盗气者承担行政处罚并不是目的,毕竟罚款与燃气公司无关。但是,政府部门的介入意义重大:一是政府部门有执法权,对案件的调查取证有帮助;二是政府部门的介入威慑作用更强,对遏制偷盗气现象更有效果;三是能够引起政府部门对偷盗气现象的重视,有利于达成共识,推动各方力量共同打击偷盗气行为。
3.刑事方面
偷盗气量大,行为恶劣,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可依照《刑法》相关罪名分别定罪处罚,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两高司法解释”,结合偷盗气的常见方式和表现手段,偷盗气行为主要可能构成以下犯罪:
盗窃罪
根据刑法263条盗窃罪规定,偷盗气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在实施偷盗气过程中,擅自改装燃气管道设备或者计量器具,危害公共安全,依照刑法第118或119条规定,以破坏依然易爆设备罪定罪处罚(3年以上直至死刑)。同时构成盗窃罪的,以处罚较重的处罚。
合同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燃气合同过程中,故意改变用气类别、性质,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224条合同诈骗罪处罚(最高无期徒刑)。
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燃气监督检查职务,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277条妨害公务罪处罚(3年以下)。
传授犯罪方法罪
向燃气使用人传授偷盗气方法,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295条传授犯罪方法罪处罚(最高无期)。
诈骗罪
以帮助偷盗气为由,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燃气使用人钱财,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266条诈骗罪处罚(最高无期)。
敲诈勒索罪
在帮助偷盗气后,敲诈勒索燃气使用人的钱财,数额较大的,以敲诈勒索罪处罚(最高10年以上)。
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
燃气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盗窃使用燃气,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382条贪污罪(最高死刑)或271条职务侵占罪(5年以上)处罚。
抢劫罪
犯盗窃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263条抢劫罪处罚(最高死刑)。
需要说明的是,这3大路径并不是三选一或三选几的问题,而是建议共同推进。对燃气公司而言,需要追回气费损失,需要联合监管部门共同推进城市治理,也需要有一些典型的、有震慑力的案件进行宣传,发动各界共同打击偷盗气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处理偷盗气案件的方法建议
燃气公司在处理偷盗气案件时,比较关键的有2个环节,一是调查取证,二是盗窃数额的计算。
1.调查取证
关于调查取证,我们有如下建议供参考:
燃气公司员工在对用户进行安全检查、抄表、气表检测等服务时,要同时检查气表、远程抄表系统及其他燃气设施外观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检查时发现有异常现象的,应立即拍照取证,做好现场检查初步记录,并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派人到现场核查。
核查中如发现用户盗用气行为确凿时,核查人员要对现场采取拍照、摄影、录音等方式取证,并做好现场核查记录。
燃气公司到用户处核查的人员不少于2人,有条件的还可以邀请当地街道、居委会、物业管理人员等现场见证。
经过核查如果发现用户有违法用气的行为,应向用户出具关于违法用气的书面通知,1式2份,送达用户1份,并由用户或其成年家属签收,另1份留存。用户或其成年家属拒签的,应当通过摄影、拍照或录音等方式证明送达。但用户不签收的不影响后续的处理。
发现用户盗用燃气证据确凿的,应立即采取停气措施,并报告燃气公司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法律顾问协助各供气单位处理用户盗用燃气事宜。
如用户涉嫌破坏气表盗气的,可由公安部门、燃气主管部门委托或见证燃气公司委托检测机构、厂家对气表检测,以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油气企业提供的证据材料,应当有工作人员签名和企业公章。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需要结合燃气企业和当地实际情况考虑。
2.盗窃数额的计算
盗窃燃气数额的认定是一个比较细的问题,司法实务中主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按照该规定,计算盗窃燃气的数额可以分为3种情形:
能够查实的
按照该规定,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盗窃数量能够查实的,按照查实的数量计算盗窃数额。
无法查实,且盗窃前使用超过6个月的
盗窃数量无法查实的,以盗窃前六个月月均正常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
无法查实,且盗窃前使用不足6个月的
盗窃前正常使用不足六个月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间的月均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
有些地区出台了办理盗窃燃气案件的规定或指引,一般为公检法和相关的监管部门联合发布。这些规定,虽然不能作为审判的依据,但是对于地方办理盗窃燃气案件有实质指导意义。
三
管理层面:发动各方力量联合打击偷盗气
在管理层面,燃气公司需要做的工作包括组织架构的调整、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的制定和完善等等。具体有以下做法可供参考:
1.组建专职队伍
我们了解到,有的燃气企业在企业内部设置了专门的部门,并配置了专职打击偷盗气的人员。随着偷盗气行为的日益猖獗,建议燃气公司加大投入,组建专职队伍。
2.建立配套制度
主要是建章立制的问题,包括建立处理偷盗气事件的专门机制,建立完善相应业务流程,明确气量损失计算方式,细化调查取证工作,制定具体的操作指引等等。
3.抓住典型案例
燃气企业在处理偷盗气案件时,建议抓住典型案例,加大个案的打击力度,严格依法处理,利用多种媒体加大宣传,提高社会大众对偷盗气危害性的认识,震慑、遏制违法犯罪行为。
4.建立奖励机制
燃气企业可以鼓励社会各界举报偷盗气,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燃气企业内部员工,在工作中提高警惕意识,在安全检查、抄表等工作中,核查用气现场,及时发现、举报、查处偷盗气行为,并予以奖励。
5.推动城市治理
打击偷盗气不仅是燃气企业维护自身利益的方式,也是推动城市治理维护城市安全的表现。我们在《打击偷盗气的城市经验》一文中提到,目前打击偷盗气最有效的方式是燃气企业与监管部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偷盗气。具体可参照《打击偷盗气的城市经验》一文中提到的几个城市的做法。返回搜狐,查看更多